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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出台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

发布时间: 2016-12-20 09:59:27

来源: 胶东在线

分类: 本地楼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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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房产网记者近日了解到,福山区政府制定下发了《关于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实施意见》。

《意见》规定从2016年11月14号至2017年11月30号期间,凡烟台市农村户籍居民到福山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,且签订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,并付清全部房款(含住房按揭贷款)的,可申请财政购房补贴,已缴纳房产契税的,可再申请契税补贴。农村购房补贴政策标准为每平方米补贴200元,契税补贴标准为契税税率超过1%的部分。

农村居民可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乡镇、村民委员会两级身份认定证明确认农民身份。符合条件的居民可持上述认定资料、购房合同和发票、登记备案回执和契税完税证明,到福山区房产交易中心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。待各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,由区财政局按照结算金额向申请者银行卡上拨款。

《意见》下发后,由城镇户口迁入农村后再购房的不适用本政策优惠,且在2018年2月28号前未办理补贴申请手续的视为放弃。以上规定如有疑问,可咨询福山区房产交易中心。咨询电话:6999677

责任编辑: xul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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